奖(助)学金
我校设有国家助学奖学金、品学兼优奖学金、孙越崎科技教育基金奖学金、侯祥麟基金奖学金、中国石油大庆石油管理局奖学金、中国石油塔里木油田奖学金、校企合作培养奖(助)学金、学科竞赛单项奖学金等多项国家、社会及企业奖(助)学金。为帮助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我校积极联系落实国家助学贷款政策,积极开展勤工助学等工作。同时还有建档立卡的学生在评定助学金的时候为特困,助学金的评定需要班级评定然后上报院系。各班班级都需要成立一个小组,申请助学金的同学需要说明情况,由评定小组评定。而奖学金,前提是不能挂科,而且证书也与奖学金的评定有一定的关系。学校建立了包括“奖、贷、助、补、减、免、缓”“绿色通道”和 勤工助学等在内的奖励资助体系。每年用于本科生奖励及资助金额3000余万,60%以上的本科生都能够享受到各类奖助学金。
国家奖学金:国家奖学金是由中央政府为了激励高等学校全日制本专科在校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在德、智、体、美等方面得到全面发展而设立的,用于奖励高等学校全日制本专科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在校生中特别优秀的学生,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8000元。
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是中央与陕西省政府为了激励高等学校全日制本专科在校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促进学生在德、智、体、美等方面得到全面发展共同出资设立的,用于奖励资助全日制本专科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在校生中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奖励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5000元。
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金是中央政府与陕西省政府共同设立,用于资助高等学校全日制本专科在校生中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我校资助标准为特别困难3800元/人/年,一般困难2800元/人/年。
国家助学贷款: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办理国家助学贷款,解决学费和住宿费困难。国家助学贷款是金融机构在党中央、国务院的政策指导下设立的、用于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个人信用贷款,学生在校期间由财政贴息,财政与学校共同负担风险补偿金,学生离校后按规定期限还款并承担借款利息。本科学生每学年最高贷款金额为8000元,学生应根据各学年应交学费和住宿费之和确定本人的申请贷款金额。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到学生入学前户籍所在地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申请办理。
奖学金一览表